扫地僧站群提供技术支持

成浩信息网

  • 首页
  • 知识
  • 科普
  • 经验
  • 百科全书
  • 经验分享
  • 科普
  • 新闻

律师法第一条是什么 中国律师法

2026-01-19 08:26 18K 1

一、律师法第一条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律师的职业行为,促进律师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2、该条规定了《律师法》的宗旨和目的,即保障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推动律师事业的发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这一法律的制定,为律师的职业行为、职业素养和职业责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指导,也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可信赖的法律服务。

二、律师法第三条是什么

1、律师法第三条规定了律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包括忠实、公正、勤勉、保守客户的秘密等。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尊重法律和职业道德,秉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2、律师应当尊重客户的意愿,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并在法律范围内竭尽所能维护客户的利益。同时,律师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规范,维护律师职业的尊严和声誉。

三、律师法的作用及意义

答:一、律师精通法律法规,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并有能力调查案件。此外,律师也养成了从法律角度思考的习惯。他们可以将面前的具体案件与法律规范适当联系起来,通过法律推理提出某些客观和有说服力的主张,并及时向法院提出诉讼。

二、律师根据其法律法规知识和法律推理能力,还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组织有利于其委托人的论据和证据材料,并以逻辑严谨和完整的方式进行辩论,这种辩论不一定与律师自身所持的信念或好恶直接相关。

三、律师熟悉法律实践,尤其是与诉讼有关的实际问题。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一个人经常要反复处理大量的案件,并逐步掌握各种程序技巧。这不仅是知识的问题,也是经验和技能的问题。这显然是双方没有的。

四、从与案件或纠纷本身的联系来看,当事人本身是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往往只能从主观的角度来看待诉讼,而律师可以保持一定的距离,客观冷静地把握情况,因为案件本质上是别人的问题。

四、2012律师法全文

1、第一章 总则

2、  第一条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3、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4、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5、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6、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7、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8、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9、  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10、  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11、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2、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3、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14、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15、  (四)品行良好。

16、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7、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8、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19、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20、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1、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22、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23、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24、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25、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6、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27、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28、  第八条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9、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30、  (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31、  (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32、  第十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33、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34、  第十一条 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35、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36、  第十二条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中国律师法

37、  第十三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五、违反了律师法的合同是否无效

1.违反了律师法的合同是无效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是无效的。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法律法规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成浩信息网
成浩信息网汇聚了各行各业大量的知识内容供给大家学习参照,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欢迎光临百科分享,带给你不一样的体验。有价值的参考答案。
推荐阅读
  • 狙击手是什么专业的 他不只是个狙击手5
  • 11月茉莉花怎么施肥 茉莉花运动
  • 葡萄牙vs乌拉圭谁是主队 葡萄牙vs乌拉圭直播入口
  • 诗经很美的五字诗 诗经中最唯美的名字
  • 里约奥运会巴西女排第几名 2012年里约奥运会男篮排名
  • 海绵宝宝总共有多少机器人 最恐怖的海绵宝宝
  • 中国人的文明文化生命就是在这些经典的诗词中得到抚养修改病句 做个文明的中国人
  • 1995年元旦荆州天气 元旦出行天气指南
  • 压力变送器包括哪四种压力 压力变送器报价
  • 手工活什么最火 手工制作工艺品
评论 (1)
取消
  • 成浩信息网

    本文《律师法第一条是什么 中国律师法》希望能帮助到你!

    2026年01月
热门文章
跑跑卡丁车注册时间怎么看 跑跑卡丁车注册
172
五星电器买了一个冰箱还能退吗 五星电器客服电话
189
西班牙葡萄牙为何会分开 葡萄牙和西班牙是一个民族吗
124
2021年10月27日世界日是什么 10.27是世界恋爱日
110
汽车喇叭和扬声器有什么区别 扬声器喇叭
195
2019布达佩斯世乒赛女双决赛时间 2017乒乓球布达佩斯世乒赛男双冠军
171
有没有什么从现代穿越到古代的电视剧 穿越电视剧大全古装
137
2kol2贾巴里帕克值得买吗 贾巴里-帕克
111
wlk鳄鱼宝宝都有什么技能 wlk猎人宝宝
144
自发热护颈哪个牌子最好 自发热护颈
126
文章推荐
荐 在镇里面开个少儿舞蹈培训班,有什么特效招生策略吗 少儿舞蹈培训班
荐 东莞纸巾厂家哪家好 卷筒制造厂家有哪些
荐 沼气燃烧颜色 沼气燃烧机生产厂家
荐 武汉三镇亚冠门票实名制吗 武汉三镇亚冠取票地点
荐 2021年fina短池游泳世锦赛赛程 2021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
荐 砖厂设备怎么省电 砖厂设备有哪些
荐 郑州佛光寺和观音寺都是哪年建的 郑州佛光寺
荐 葡萄牙是不是从西班牙分裂出去的 葡萄牙和西班牙是什么时候分裂的
荐 西伯利亚k9pro和v13哪个好 西伯利亚训练营
荐 steam三角洲特种部队中文怎么设置 三角洲部队6
荐 五彩博雅少年社会实践活动表怎么填写 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荐 生活时尚的主持人依琳真名是什么 生活时尚频道人气美食
荐 教师节画画文案 教师节绘画作品一等奖
荐 qq农场营养液怎么用(操作) qq农场怎样快速升级
Copyright © 2018-2026 成浩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扫地僧站群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
  • 长沙市分站
  • 衢州市分站
  • 友情链接
  • 扫地僧站群
  • SEO学习网
    • 首页
    • 知识
    • 科普
    • 经验
    • 百科全书
    • 经验分享
    • 科普
    • 新闻